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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位教职工:
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安排部署,现将我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凡我院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其中:B类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正式在编人员组织考核,计入单位考核人数;自主聘用人员由我院自行组织考核,不计入单位考核人数。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院不确定其考核等次,“双肩挑”干部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由学院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自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及等次
教职工考核的依据是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和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及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执行。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个人品德,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20分(即占20%)。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所占分值及权重为50分(即占50%)。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情况。
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
(1)当年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
(2)当年工作时间不足半年人员;
(3)自费出国6个月或公费出国超期6个月以上人员;
(4)病休假时间累计在6个月以上人员;
(5)停薪、待聘时间6个月以上人员;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
(7)其他按规定不确定考核档次人员。
三、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个人职务晋升、待遇调整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此外,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应予以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具体要求如下: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自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下一月起一次性或分步扣回上一年度全年岗位津贴的10%;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自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下一月起分步扣回上一年度全年岗位津贴的30%;对于其中被解聘或辞聘、调离的人员,责令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前一次性交回应扣发的部分,所扣回的津贴总额将在年底一次性返回所在单位用于本单位业绩奖励。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
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系列请填写附件一《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师系列请填写附件二《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测评。学院依据考核办法对教职工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
(三)单位公示。学院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审定备案。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五)公布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教职工考核个人填报时间
请各位教职工务必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登记表填好之后发至zhoutian0420@qq.com。
附件1: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