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陕师党发[2022]8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
其中: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在岗人员进行考核,计入单位考核人数;其他合同聘用人员由我院自行组织考核,不计入单位考核人数;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学院不确定其考核等次;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任处级干部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人员按任职前所聘岗位进行考核;当年7月1日及之后新参加工作人员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学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特聘岗位聘用人员、当年享受学术休假6个月以上人员可免予年度考核程序;年度内提前退休人员、执行病假工资或待聘(岗)6个月以上人员、出国(境)研修未经批准延期6个月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和育人实绩。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个人品德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绩和对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
以上考核内容总分值为100 分,各方面所占分值分别为:德,20 分;绩,50 分;能,10 分;勤,10 分;廉,10 分。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原则上综合评分90 分(含)以上者确定为优秀;70 分(含)以上90 分以下者确定为合格;60 分(含)以上70 分以下者确定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者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系列请填写附件一《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师系列请填写附件二《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测评。学院在教职工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各系及相关部门对教职工进行考核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
(三)拟定结果。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核测评、平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分,初步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四)单位公示。学院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结果报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经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五、时间安排
请各位教职工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登记表填好之后发至xcybgs@snnu.edu.cn
联系人:85310069-8001 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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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