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2023级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具体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我院组织了2023传播学院大类内部专业分流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对于本次分流结果若有异议,请于5月21日-5月23日之内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地址:新传院办公室(长安校区逸夫科技信息楼220)
联 系 人:穆海亮,联系电话:85310069
邮 箱:shilx @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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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