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创业实践教育,培育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陕西省和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校2020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团队要求
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学科交叉、高低年级搭配的创业团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10人;一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我校为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大赛组别
参赛作者学历:按团队成员最高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组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类型: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实践挑战赛。
(一)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参赛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者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书。
2.商业计划书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提供的利益等方面。
3.作品类别: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
B.生物医药
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
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E.材料
F.机械能源
G.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
4.参赛项目分类: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
(二)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参赛不区分具体作品类别。
2.参赛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具备以下特征:
(1)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
(2)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
(3)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三)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参赛不区分具体类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的项目。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提交相关事项
参赛团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申请表》(见附件),创业实践挑战赛需另附项目运营报告和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于12月7日12:00前将申请表与商业计划书一并提交至邮箱1002493325@qq.com,命名格式为: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名称。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第一作者报名参赛。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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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